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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见

发布时间:2020/4/16 阅读:463次


  4月10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意味着我国首部能源法即将正式颁布。在这份长达14000多字的征求意见稿中,国家明确鼓励高效清洁开发利用能源资源,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,合理开发化石能源资源,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,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、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,支持开发应用替代石油、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。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发能源和化工行业人士热议。
  
  新疆新京藤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毅谈到,即将出台的能源法对国内能源利用及保护具有里程碑式意义。征求意见稿释放了三个信号:一是将逐渐降低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。目前我国石油天然气的储备量和开采能力均不足以支撑国内需求,加之化石能源早已成为国际各方争夺的焦点,因此要通过能源法来降低我国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,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安全。
  
  二是在油气领域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。在我国,石油等化石能源属于国家战略物资,由国家专属经营,不是完全的市场化竞争。能源法提出“在保护性开发的前提下,允许符合准入要求的市场主体参与油气勘查开采”,对在油气领域形成市场竞争环境是一大利好。
  
  三是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展。我国有着富煤的资源禀赋,伴随的煤层气以及页岩气、页岩油和致密气的储量也非常丰富,但以往对这些能源并未加以很好地开发利用。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用法律形式确认后,相信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会获得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发展通道。
  
  此外,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,煤炭、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和加工转换应当遵循安全、绿色、集约和高效的原则,提高资源回采率和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;以及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。对此,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会民表示,我国富煤的能源禀赋使煤炭被赋予了更多的使命,例如发展现代煤化工。而煤炭分质利用制造化工新材料将打破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瓶颈,实现煤化工与石油化工既“错位”又“融合”发展,由常规大宗原料向生产新材料进一步转化。
  
 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煤化工事业部主任阮立军认为,现代煤化工应脱离单独产业的孤立发展,大力推动其与煤炭开采、电力、石油化工、化纤、盐化工等产业融合发展,延伸产业链,壮大产业集群,提高资源转化效率和产业竞争力。
  
  征求意见稿还拟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,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极大助推这一行业的发展。兖矿集团董事长李希勇表示,氢能源作为未来能源发展方向,是培育新动能的关键领域。齐鲁石化党委宣传部部长高鹏认为,推广新能源是大势所趋,煤制氢是较为经济实用的清洁高效技术。依托大型炼厂开展煤与石油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,使用以煤气化为核心的制氢系统,将有利于缓解清洁燃料供应紧张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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